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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化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上报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基本建设领域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根据教发厅函[2014]167号文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党政联席会上对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化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明确检查工作目标,布置检查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校的相关工作。

  为加强我校基建管理规范化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教发厅函[2014]167号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贯彻落实。

  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一经成立就立即组织校办、纪委、审计、财务、资产、基建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制定自查方案,布置检查任务。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校园规划、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针对学校综合楼项目,梳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全面深入地进行自查自纠。

    各职能部门由负责人直接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对与基本建设相关的工作展开了深入排查。基建处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自查报告草稿,经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完成自查报告初稿。2015年1月末,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北京语言大学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化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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